(一)对于被拆迁人,在面对产权置换时,要详细了解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质量、周边配套等。计算好差价,谨慎决定是否接受超出原房屋面积需补差价的方案。
(二)若选择货币补偿结合产权置换,要关注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合理性,可要求征收方提供评估依据。
(三)密切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了解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主动与征收方协商,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