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原告第二次开庭缺席按撤诉处理,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等六个月后再起诉。在此期间要耐心等待,做好再次起诉的准备。
(二)若存在新情况、新理由,比如被告实施新的侵权行为等足以影响双方法律关系的重大事实,或者是被告起诉的,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可及时再次起诉。
(三)再次起诉时,原告要准备充分证据材料,按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虽然此条主要针对离婚和收养案件,但司法实践中对于其他案件按撤诉处理后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也参照类似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