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补偿费包含多项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还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体现了对被征地农民权益的全面保障。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行政区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时需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等多因素,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3.农村村民住宅补偿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改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可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公平合理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由省级行政区制定。
建议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这些规定,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同时定期审查区片综合地价,确保其合理性。村民应了解自身权益,积极参与征地补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