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因避让行人与其他车辆碰撞的情况中,驾驶人应保持冷静,及时开启危险警示灯并设置警示标志,保护好现场。若行人突然出现,驾驶人要收集能证明自己已采取必要措施的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等。
(二)当撞到其他物体时,若行人存在过错,要尽量留存行人过错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联系方式等。若行人无过错,可与相关方协商分担损失事宜。
(三)事故发生后务必第一时间报警,配合交警工作,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