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参与合伙职务侵占罪的人员,若想争取较轻量刑,从犯可主动向司法机关表明自身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无论主犯还是从犯,在整个司法流程中,都要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还侵占的财物,以此争取从宽处理。
(三)在量刑考虑方面,实施侵占行为的人员应尽量选择相对温和的手段,减少侵占次数,以降低自身行为的恶劣程度。若造成损失,要尽力弥补,以争取在量刑时获得有利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