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属个人财产;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考虑出资等因素。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只是财产形式从货币变为房产,本质还是个人财产。而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情况,房屋虽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产生的价值,所以要对另一方补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从物权公示角度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不过分割时考虑出资情况等因素能更公平合理。若遇到类似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