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人要避免使用编造虚假理由、虚假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行为来获取贷款,以免涉嫌贷款诈骗罪。
(二)若因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客观因素无法按时还款,要积极与贷款机构沟通说明情况,表明并非主观非法占有。
(三)一旦出现贷款相关纠纷,应及时收集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据,如贷款用途的凭证、经营状况的资料等,并尽快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形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