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可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类型,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等,权利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劳动报酬的合同协议等,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二)评估自身情况,确认不先予执行是否会严重影响生活或生产经营,同时了解被申请人是否具备履行能力。
(三)向法院提交先予执行申请书,说明申请的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