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诈骗五千元且已退赃,嫌疑人可积极向司法机关表明认罪悔罪态度,主动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二)可以收集自身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等相关材料,提交给司法机关,作为从轻量刑的参考。
(三)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获得被害人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这里嫌疑人退赃并认罪悔罪可参照此条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