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前,要充分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因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明、对方存在家暴的报警记录等,以增加第一次起诉就判离的概率。
(二)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后,在等待再次起诉的六个月期间,不要与对方有和好的行为,持续收集感情破裂的新证据。
(三)若案件复杂,可考虑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律师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