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判刑的人想放弃抚养权,可先尝试与另一方友好协商,签订书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协议里要明确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等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判刑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在诉讼中说明自己因服刑等客观原因无法抚养孩子,请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