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前,若第一次起诉被驳回,要注意收集双方分居满一年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以证明符合法定判离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要准备能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其成长的材料,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三)财产分割方面,需整理好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等财产的相关凭证。
(四)对于债务问题,要明确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准备好相关的债务凭证。
(五)若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要收集好对方过错的证据,以便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