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合同自行协商确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增减。
(二)合同未约定时,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确定违约金,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衡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