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可先自行友好协商抚养权归属,充分沟通各自的抚养计划和优势。
(二)若协商不成,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应积极收集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三)要注意避免自身存在严重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若对方存在此类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
(四)尊重已满八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可让子女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