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明确违约赔偿条款时,严格按照条款执行,按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要求违约方赔偿。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赔偿时,受损方收集因违约造成损失的证据,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的证据,向违约方索赔,但索赔范围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
(三)当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受损方准备好损失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增加。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提供证据请求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