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时男方作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按不同情况处理。首次起诉男方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法院通常不缺席判离,而是延期审理并再次传票通知,因为离婚案件要审查双方感情状况,需当事人亲自到庭。
2.若男方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拒不到庭,法院可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后续起诉离婚时,男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在查明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准予离婚情形时,可进行缺席判决,但实践中法院对缺席判决的适用会较为谨慎。
3.建议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严格审查传票送达程序,确保被告确实收到通知。同时,可加强与被告的沟通,了解其拒不到庭的原因,尽量促使其到庭参与诉讼。对于恶意拒不到庭的被告,应依法采取拘传等措施,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