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离婚需在上诉期(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审开庭前可补充,新证据按开庭情况在相应时间提出,未在举证期限提交法院可能不组织质证,应尽早准备提交材料保障诉讼权利。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而上诉时,有明确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上诉需在规定的十五天上诉期内进行,且要提交上诉状及相关材料。二审开庭前补充材料也是被允许的。对于新证据,根据是否开庭有不同的提出时间要求。若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材料,法院通常不组织质证,不过对方同意的情况除外。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诉讼的有序进行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上诉离婚过程中,对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