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主犯,因其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要按照其参与、组织或指挥的全部犯罪来处罚,也就是这一万元的诈骗金额都会计入其犯罪数额,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根据犯罪情节确定刑罚,同时可能会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二)对于从犯,鉴于其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可能会在低于主犯量刑的标准下进行判决。
(三)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退赃退赔等情节,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自首、立功、坦白可从轻处罚,积极退赃退赔也会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