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保全方式。若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合法权益将受难以弥补损害,可在起诉或仲裁前申请诉前保全;若已进入诉讼过程,可申请诉讼中保全。
(二)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能证明自身权益及情况紧急等。
(三)遵守时间限制。申请诉前保全后,若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要在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