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优先考虑母亲抚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况时除外,像母亲有严重疾病、不良生活习惯等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此时双方可提供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优势证据。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充分尊重其意愿,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听取孩子想法。
(四)若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按顺序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其他个人或组织需经相关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