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顺利完成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提前准备好详细且合法的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
(二)在冷静期内,双方都要慎重考虑,若确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错过时间。
(三)若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需及时持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