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变更抚养权诉讼中对方拒绝出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拘传,原告应积极收集有力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变更抚养权诉讼里,若对方作为被告,经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此时,法院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来判定是否支持变更诉求,像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己方更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等。而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使其到庭。所以原告要全面收集能证明自身主张的证据,如经济状况证明、孩子的意愿表达等,助力法院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若在变更抚养权诉讼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