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前协议时,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可通过双方充分沟通、无胁迫欺诈等情况来保证。
(二)协议内容要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约定违法犯罪的事项。
(三)注意协议形式要符合要求,一般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较为妥当。
(四)避免在协议中约定限制人身权利的内容,如限制一方再婚自由等。
(五)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况,受损害方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
(六)对于附条件或附期限的约定,要明确条件和期限,以便知晓协议何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