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交管部门要求承担停车费,当事人应明确拒绝支付,告知对方停车费用依法由其承担。
(二)若当事人已支付停车费,可准备好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向交管部门提出返还要求。
(三)若遇到交管部门违规收取停车费,当事人可收集好证据,如缴费票据、沟通记录等,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