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要留意合同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时效。
(二)若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要关注时效中止情况,待原因消除后注意剩余的六个月时效。
(三)当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时,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可借此重新计算时效期间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