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合伙人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超份额偿债者可追偿。
法律解析:
在合伙关系中,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企业里,若企业财产无法清偿债务,合伙人要用个人财产承担剩余债务。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依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而且,合伙人内部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可向任一合伙人主张全部债权。当合伙人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的数额时,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平衡了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如果您在合伙债务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