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责方赔偿时,先让交强险在2000元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
(二)若交强险赔偿不够,有商业三者险的,按责任比例赔偿,主要责任赔70%,同等责任赔50%,次要责任赔30%。
(三)没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部分由有责方自己承担。
(四)有责方要配合无责方完成理赔,像提供相关证件、协助定损等。
(五)双方有赔偿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无责方可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