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双方想确定彩礼返还事宜,可先自行协商,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彩礼使用情况等达成一致返还方案。
(二)若协商不成,给付彩礼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收集好支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并且向法院详细说明彩礼数额、用途、双方同居情况等。
(三)若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留存好相关消费凭证,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作为无需返还该部分的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