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保障嫁出去女儿的遗产继承权,被继承人可提前订立遗嘱,明确女儿的继承份额,避免后续纠纷。
(二)女儿在日常生活中应积极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这样在法定继承时,若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三)当出现遗产继承纠纷时,女儿可收集自己尽赡养义务等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