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都愿意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先就离婚、子女抚养(若有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再共同去申请发离婚证。
(二)若一方想离,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