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在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不过要证明自己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能要求返还彩礼。
(三)结婚时间短、共同生活不充分,法院会结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长、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酌定部分返还,当事人可积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争取合理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