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无效约定:当发现婚内约定无效后,要仔细梳理约定内容,确定哪些是无效部分,以便后续根据法律规定重新处理相关事宜。
(二)财产分割处理:在重新进行财产分割时,要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同时要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提供相关证据,使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子女抚养安排: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正常情况下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供自身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让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与其充分沟通,尊重他们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