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决定只让一方作为借款人,要确保该方满足银行贷款条件,提前准备好稳定收入证明、良好信用记录等资料。
(二)在决定只写一方为借款人前,夫妻双方应就房产归属和债务承担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三)在申请贷款前,可向银行咨询清楚审批时对夫妻双方情况的考量因素,了解未作为借款人一方的信用状况等对贷款审批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