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老房产权状况,确认是否为合法建筑,若有合法产权,可按规定争取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
(二)当对拆迁补偿有异议时,先尝试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沟通,争取达成合理补偿协议。
(三)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