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区分原则,交通事故中全责通常是一方严重违规行为导致,如闯红灯、酒驾等;而主次责是多方有过错,按行为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划分。
(二)若遇到交通事故,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及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明确责任。
(三)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要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