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时,要按要求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附加协议。附加协议书写要清晰明确双方身份信息、补充事项内容、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同时确保内容是双方真实想法,不违法违规和违背公序良俗。
(二)诉讼离婚后达成附加协议,虽不用向法院交特定材料,但为保障协议效力,可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准备好双方身份证明、附加协议等,让法院审查,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