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盗窃极低价值物品未达盗窃罪数额标准的情况,若不想被治安处罚,应避免实施此类行为。若已实施,要积极配合执法机关,主动归还物品、认错悔错,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无论物品价值多低都构成犯罪,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实施。若已涉嫌犯罪,应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以获得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