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应尽快主动退赔盗窃财物的价值4000元,向被害人表达悔意,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
(二)若存在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有助于从轻量刑。
(三)若有坦白情节,在被讯问时要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展现悔罪态度。
(四)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出具谅解书,这对量刑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