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本人不知情,仅是被骗提供银行卡,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构成犯罪,此时需保留好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如与诈骗者沟通记录等。
(二)若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即便无获利,也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要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坦白自己了解的情况。
(三)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把整个贷款被骗及银行卡相关情况详细阐述清楚。配合调查期间要遵守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等。
(四)必要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以为当事人分析具体情况,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