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现场并报警、通知保险公司,配合交警勘查现场,等待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
(二)等待保险公司安排定损员评估财物损失,确定损失金额。
(三)若双方对责任和损失无异议,协商赔偿事宜并按约定赔偿。
(四)若协商不成,受损方收集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财物损失清单、定损报告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待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责任方按判决结果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