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起30日内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申请时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
(二)完成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规定明确赔偿项目和标准。
(三)向第三方索赔:若第三方在车祸中有责任,可向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获民事赔偿后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等重复项目通常不能重复获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