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中,若被告收到传票,却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能缺席判决。被告会失去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并判决,被告很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所以被告应积极出庭维护自身权益,若无法出庭,要提前和法院说明并申请延期。
(二)刑事案件中,被告必须到庭。在押被告司法机关会保障其到庭受审;若被告逃脱,法院可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追捕。被告应配合司法程序按时到庭。
(三)自诉案件中,被告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会按撤诉处理。被告需重视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