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原配而言,若发现“小三”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小三”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二)当有配偶者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原配可通过收集赠与财产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财产。
(三)若“小三”对原配实施人身伤害等侵权行为,原配要及时报警并进行伤情鉴定,凭借相关证据要求“小三”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配偶者未经配偶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配偶的平等处理权,配偶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