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希望快速离婚且双方能达成一致的夫妻,可选择协议离婚,让律师协助起草离婚协议,确保协议内容合法且对双方权益有合理保障。在冷静期内,双方要保持沟通,避免因一时冲动反悔。
(二)若双方存在较大争议无法协议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收集证据,比如财产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以增加判离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