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抚养权归一方,但对方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可申请中止其探视权;对方有合法探视权时阻拦接走孩子可能被起诉。未离婚分居时,双方先协商孩子生活安排,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抚养权及探视问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如果对方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直接抚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若对方拥有合法探视权,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阻拦,对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法院通常会支持合理的探视请求。而在未离婚分居状态下,父母双方对子女都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孩子的生活安排。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抚养权及探视等问题作出判决。在处理孩子抚养和探视问题时,应充分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对方的合理权利,避免因纠纷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