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要及时整理收集,作为上诉新证据。
(二)对于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的情况,可在二审中再次申请,若二审法院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可依此申请调取证据。
(三)提交新证据要注意时间,二审开庭的,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开庭的,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四)准备新证据时,要考虑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有无实质性影响。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