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方面,无过错方应尽量收集出轨方出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以便在法庭上争取让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使出轨方少分财产。
(二)若能证明出轨方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要及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准备好相关物质损失的凭证,如因对方出轨导致的额外开支票据等,同时可阐述精神受损害的情况。
(三)争取子女抚养权时,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出轨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如出轨行为对家庭氛围的破坏等,向法院表明自己能为子女提供更健康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