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想要争取抚养权,作为父亲一方,需收集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情形的证据,如母亲有严重疾病、不良生活习惯等。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想争取抚养权,可从自身绝育、子女长期随自己生活、自己无其他子女、对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等方面收集证据。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积极与子女沟通,让其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