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方式和金额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合同未约定时,违约赔偿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如租客提前退租,房东可要求赔偿重新出租前的租金损失和找新租客的合理费用;房东提前收回房屋,租客可主张另寻房屋的额外支出等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