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离婚登记
女方可直接表明不同意离婚,双方可继续协商,也可选择不离婚。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注意,男方在女方哺乳期一般不得提起离婚诉讼,除非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二)已办理离婚登记
女方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